本篇文章960字,读完约2分钟
丁书苗预感到了“东窗事件”,所以想通过慈善绕道结识“高层领导”,找到新的“保护伞”。
被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因涉嫌受贿罪和非法经营罪于24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并在法庭上认罪。 据报道,丁书苗在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捐赠了3亿多元,试图通过慈善“大事化小”,免除刑法责任。
据说丁书苗被捕前是“扶贫高手”。 她曾为贫困县捐赠道路工程,“慷慨出钱”支援灾区,投资建设希望小学。 因此,在公众视野中,她长期以“慈善家”的形象示人,2009年她又被评为“中国扶贫开发的典型人物”,被铭刻在雕塑、全国巡展上。 年还登上了福布斯中国慈善排行榜。
丁书苗因“热心”的慈善而名声大噪。 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乐于施舍,究其意图,未必对扶贫软弱,而是脱罪。 调查阶段供述说:“希望通过慈善大大提高社会影响,让国家领导人知道,避免刑事责任。” 前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官员范增玉也表示:“丁急于扩大知名度,希望借此认知国家领导人。”
在被调查时,由于预感到“东窗事件”,以慈善事业为桥梁,认识“上层领导”,寻求新的避难。 在丁书苗那里,我们发现慈善只是一个敲门砖,晋身阶梯,是和领导人说话的借口。 她的意图大概可以借此深入迅速地发展为“高层领导”,并且将权力用于她,为她提供安全保障。
丁书苗之所以觉得“做慈善做贵人”,一个是因为这条路早就有先驱者了。 当时上海社保事件的商人张荣坤就是典型的,他通过大型慈善捐赠,与陈良宇和当时的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等官员建立了关系,最终在上海社保事件中获得了32亿美元的非法资金。 张荣坤最终的结局证明了通过慈善攀登贵人会获得巨大的利益,以及这种非法利益在法律面前很脆弱。 丁书苗哀叹只看权利和权利,不看法律。
此外,遇事寻求高官也是丁书苗一贯的发祥之道。 这两天,人们以“洗内衣”为由“集体学习”离家,认识了刘志军等原铁道部高官。 她意识到危险后,选择慈善这条“永恒的捷径”向更高的权力伸手,完全符合她的处事逻辑。 成也交出了权力者,败也交出了权力者,丁书苗终于因《权力者法》的希望而失败。
对丁书苗事件来说,借慈善结识“领导人”,以“刑责豁免权”为交换,打错了算盘。 法律的魄力应该在“违法必究”、“惩罚为其罪”中得到重申,也可以打消违法者借慈善之线,依山傍水的侥幸心理。
□佘宗明(媒体人)
标题:““慈善免刑”只是丁书苗们的一厢情愿”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8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