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局(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民政部决定开展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活动。 在此,我要通知你几个事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快速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地方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推动作用,加快政社分离、权责确定、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形成,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革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

二、范围和数量

开展建立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活动,重点在设区市和县(市、区)两级进行。 所属关系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可以申请它。 最初的制作数量控制在70个左右。 各省和计划单列市的推荐数量几乎不超过两个。

三、制定标准

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编制标准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环境、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的文案。 各地可根据《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编制标准》(以下简称《编制标准》,见附件一),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

“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革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

四、认证和管理

(一)事业机构。 民政部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设立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方案,设立评审专家组,评审各地推荐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候选人。 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遴选、初审、推荐工作,对民政部批准命名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进行跟踪指导和后续管理。

“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革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

(二)认定方法。 全国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认定,采取组建单位申请、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初审推荐、评标委员会验收、民政部批准的办法。

1 .自我检查申报。 根据自愿申报的大致情况,各编制单位可以根据《编制标准》,逐项进行对照自查,符合编制标准的填写《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申报书》(见附件二),提交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

2 .初审推荐。 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初审,签署意见后向民政部推荐。

3 .审查检查。 民政部在评标委员会设立评标专家小组,采用材料审计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初步意见,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出最终意见。

4 .民政部批准。 民政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审议推荐对象后确认,授予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称号并颁发卡片。

(三)后续管理。 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采取动态管理,比较有效期为4年,期满后按程序重新申报和认定。 比较有效期内所属社会组织发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地区,民政部取消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称号。

五、工作人员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这一活动作为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快速发展创新的大事,抓好。

“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革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

(2)以严格的标准,确保质量。 要再三优先,宁可不乱。 各地参照《做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文案,严格把关,创新、示范性强,成果显著,具有引领意义,可学习,可复制的典型和标杆。

(三)立足创建,推进事业。 要以开展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更新快速发展理念,转变快速发展思路,优化快速发展环境,破解快速发展难题,提高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这次创立活动从年初开始,年末确认了第一个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各地开展创业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及时向民政部报告。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标题:“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革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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