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税务局对浙江顺丰快运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浙江顺丰快运)罚款1万元,其违法事实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信用公示系统网站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税三智罚[]552。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年,浙江顺丰速运在杭州湘湖农家乐收费,但诸暨市景庭酒店管理有限企业2019年1月7日开具*餐饮服务*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33001800104,发票编号40008719,金额 浙江顺丰速运2019年1月填写人工价-员工福利费6300元、外包价-其他补贴58200元,当月结转主营业务价64500元。 上述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证实虚开。
浙江顺丰速运以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上述发票应当调整应纳税所得额64500元,而不是税前列支。 由于浙江顺丰速运2019年度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在验收期间尚未到汇算清缴期,浙江顺丰速将自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账目,并依照合法、比较有效的证件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杭州市税务局对浙江顺丰快速运行提出了上述罚款处罚。 本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一)他人转让、转让、介绍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擅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受让、受让、作废;
杭州市税务局的处罚决定日为年9月3日。 国家信用公示系统网站公示日为年9月3日。
资料显示,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在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出具和索取的支付证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常规纳税人开具和征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开具和征收的各种应收账款证明均为普通发票。 在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为了达到减少纳税款和兑现等目的,在没有实际的劳务发生和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
浙江顺丰速运成立于1999年7月7日,是顺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股票代码: 002352 )的全资子公司。 其股东结构如下:顺丰速运有限企业100%出资,认购出资10000万元。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是顺丰控股集团二级子公司,顺丰控股集团100%持有其股份。
官网显示,1993年,顺丰出生于广东顺德。 年12月12日,取得证监会批文,允许其登陆a股市场。 年2月24日,正式更名为顺丰控股集团。 是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
:刘骄傲审查篇: admin
标题:“浙江顺丰速运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 为顺丰控股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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