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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罗森
最近,38岁的郑州某企业财务人员李先生,收养女儿陷入不自然的状况。
今年6月,单身李先生产生了收养孩子的想法。 在朋友的介绍中,老家新蔡县的女性发现了小李,说想收养出生8个月的女儿。 小李看到小女儿胖了,答应了。
但是,向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法律界人士咨询后,李先生得到了“明显不符合收养条件,建议放弃收养”的回答。
法律是如何规定收养的? 单身者收养异性孩子又有那些规定? 10月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明伟。
王明伟表示,我国目前关于收养的法律规定很严格,单身者收养异性孩子,只从年龄上来说有三个硬性要求:单身者收养异性孩子的年龄需要相差40岁以上。 收养人的年龄必须在14岁以内被收养人的年龄在10岁以上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民法典对收养规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强调。 民法第1044条规定:收养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大体情况,保障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以收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这是民法典关于收养制度的基本规定”王明伟表示,将收养人的权益放在首位,是民法典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体现。
翻开民法典收养一章,多项具体规定表明“对被收养人最有利”。 例如,根据民法第1104条,收养人的收养和收养人的收养必须是双方自愿的。 收养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必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王明伟认为,将征求未成年人意见的年龄降低了2岁,增加了孩子的自主选择权。 因为8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识别能力。
另外,根据民法第1093条,没有找到失去父母的孤儿、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别困难无法抚养的孩子。 “与现行法律相比,由于取消了被收养人未满14岁的限制,扩大了被救济者的范围,未满14岁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有被收养,重返家庭生活的机会。 ”。 王明伟说
关于收养的条件,法律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第1098条,收养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没有有能力保护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的疾病的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享年30岁。
对于单身者收养异性孩子的年龄相差40岁以上的规定,民法典将予以保存。 根据民法第1102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李先生和被收养人的年龄不到40岁,光靠这个是不符合收养条件的。 ”王明伟说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符合收养条件,根据民法第1105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根据民法第1106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被收养人户籍登记。
收养大体上是
对被收养人最有利的大体上是保障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以收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收养的条件
失去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有生父母特别困难无法抚养的孩子。
收养的条件
没有有能力保护没有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教育、被收养者的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的疾病的收养者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满30岁。 单身者收养异性孩子,年龄需要相差40岁以上。
标题:“单身的他能收养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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