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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今天召开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通知》。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为推进全国各县(市、区)的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迅速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划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协调机构。 各地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快建立县级政府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我国将建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

春节前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要加大对受灾群众的艰苦排除力度,调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搞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加快灾区倒塌民房重建, 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救难工作人员,及时处理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暂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提高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失能半失能困难人员的集中赡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在有条件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保障条件的地方合理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金的标准。

标题:“我国将建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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