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37字,读完约5分钟
我想从慈善立法中明确社会立法的理念。 在我看来,中国的慈善立法,其实整个中国慈善事业正在进入一个非常重要的快速发展时期。 因为中国最近一年,特别是这几年,特别是十八大以后,进入了社会体制改革期。 习大同志说:我认为中国梦是现实的梦,是挑战的梦。 所谓现实的梦想,是中国全世界在衡量的。 中国什么时候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全世界智库的设置是年,我们有可能再过3年人均gdp就达到1万亿美元。 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意味着中国进入了发达国家的门槛。 这意味着整个中国社会都在非常提高。 我认为中国梦其实是巨大挑战的梦,是提升的梦。 但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八大在内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我认为基本方针提出后,特别是今年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不断推进后,慈善立法矛盾日益突出,当前矛盾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国务院已经明确了重大改革政策,还没有迅速转化为地方政府行为规范。 全国人大宣布结束,国务院结束。 有些地方挂了,有些地方不挂,参差不齐,老百姓着急,民间组织有意见,政府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大家的法制观念现在更加强化了,所以你没有提供这样的平台。 过去,我们可以说是摸石头过河,但慈善行业是摸石头过河。 因为大家的道德理念都很强,这出现了不必要的代价,也伤害了很多慈善家,这是非常大的挑战。
第二,地方政府在实际进行的改革探索中也常常不能纳入国家宏观法律框架。 例如包括深圳、广东、北京、很多地方的改革。 目前,没有方法,没有渠道,很快就成为了国家的法律框架体制。 我觉得不仅如此。 最重要的缺点是:慈善立法我个人也在那一年管理过这个事件。 我想依然在行政主导立法以前的传法上。 立法过程比较封闭。 很多记者采访了我,你怎么说,结构如何? 我可以漏一下吗? 这很不好。 一项社会立法已经到了探索信息的阶段。 其实我觉得不适应社会的迅速发展。 我说可能有障碍,可能会干扰我们各方面的社会。 因为社会改革和经济改革是不同的。 因为经济改革是利益相关的。 你多,我少,保密,需要谈判。 社会改革不同。 你死了,不是我活,而是共生共赢。 这个时候,如果你关闭了,按照你以前传达的经济法规,用立法的方法去做,会有更大的负面效果。 重要的是从数据来说,我们的立法落后了,可以客观地算出一个数据。 第一,至少一年有千亿元的障碍,立法滞后,慈善立法一定会出台。 如果立法得到肯定,这当然是健全的立法,如果政策好的话,今后五年捐赠100亿元,有一个身体、一个基金。 还有多少? 阻碍了成千上万人的就业,成千上万的人无法挽救工作。 因为没有职业化,不依赖立法,数以亿计的志愿者没有办法,实现了专业化,现在的慈善立法之后,巨大的社会价格、经济价格、社会建设,都离不开社会整体的提高道路,所以客观上我认为公共道德建设滞后了。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我们必须意识到慈善立法落后。 我们必须付出非常大的代价。 你觉得该怎么办? 我认为有三个建议
一是必须明确现代慈善的理念。 现代慈善是制度化的慈善,是体制化的慈善,真的需要国家管制体制。 这不是学习雷锋,而是成为制度化的雷锋。 通过遗产税,是否免除股票捐赠的税,是否对财团捐赠的钱征税,是否建立公益信托。 这都是一系列公共行为的调整。 你迟到了很久,慈善家为什么要让很多富豪去国外?
二是建立慈善立法需要社会参与这一概念。 慈善不是既得利益,而是大家的奉献,是善法,是社会极强的法律,通过社会立法途径,公开透明的过程,整个立法过程必然是现代慈善事业达成社会共识的过程,因此鼓励社会参与,推动政府创新经验不断完善慈善立法,
第三,我认为我们的大众和社会如何参与。 我认为这个有必要在这里特别讨论。 立法既然是社会参与积极的过程,就不是没有社会参与。 我们怎么参加立法呢? 我觉得今天我们有必要说服。 今天在座的各位,除了员工以外,我们的知识界、社会组织会如何改变参与的方法呢? 我们需要说服。 我们需要结束长时间的适应方法,等待批评。
这里没有慈善家发言。 我认为他的一点行为应该成为推动我们知识界慈善变革的典范。 我是吴德志(音),看看他在想什么。 他有资本精神,你的财富发生了变革,慈善必须做什么? 如果资本精神是什么,就必须创造社会价值。 你的政策很好。 未来五年的捐赠,这将打破这样的慈善捐赠,鼓励大家第三,推动中美慈善高端交流、大慈善家之间的对话,知识界应该与这些慈善家和这样的慈善家有意识地建立联盟,有意识地推进这样的社会改革。 如果慈善立法还没有进展,我们不能等。 我们的社会能做的事件很多,我们应该为了慈善法的加速推进而做我们。 或者,是我们能做的努力。 我觉得我们还有很大的用途。 谢谢你!
(本论文是公益慈善战术研讨会上的嘉宾发言)
标题:“王振耀:关于慈善立法的思考与建议”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8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