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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教育部紧急通报频繁,地方配套文件也不少,但防止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似乎仍然难以覆盖所有中小学、所有学生及其家长。 最近发生的一些溺水事故有一定的共性:暑期学生一起玩耍,远离教师和大人的视线,忽视风险,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在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学生们无法利用薄弱的救生技能保证自己和同伴的安全。 如果教育部门、学校、家庭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孩子水边的安全就会令人担忧。
目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 在很多长城打工,不在家的中小学生基本处于隔代监护的状态,安全监管的死角很多,孩子们容易犯罪而不知道。 农村社会组织形式比较薄弱,农村二级组织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做得不太好。 孩子们天生亲水,但农村中小学没有游泳课程,没有合适的游泳场所,学生们到野外水域发生事故的概率非常高。 如果中小学生的游泳被禁止的话,事故的可能性自然会被消除,但这只是空的想法。
其实,以禁止为主题的安全监管存在悖论。 为了防止溺水,让所有的孩子远离水。 由于不习惯水性,中小学生自控能力弱,他们容易受到水的威胁。 这样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方法,实际上并不容易起到合理的避难作用。 理想的做法是,乡村二级组织配合学校,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在比较安全的水域设立游泳场所,聘请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教练和救生员,将中小学生的游泳活动置于比较有效的监管之下。 这样,孩子们就有机会接近水,不会伤害水。
防止溺水,需要硬件投入,也需要安全教育。 安全专家们认为80%以上的溺水是不可避免的,对学生进行水域安全教育是预防溺水的关键。 首先,必须建立全国性的水域安全事故监测互联网,对所有发生的水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新闻要求进行登记。 这对于分解水域安全事故的原因、机理和应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要建立水域安全教育体系,将水域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室,加大对相应设备(游泳池、救生器材)的资金投入,并对社会组织和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课外水域安全培训
孩子们的溺水很痛心,国家和社会不应该为了保护生命安全而不惜投入,各个家庭也应该考虑到威胁孩子安全的可能性,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训练。 正因为如此,才能为孩子提供安全保障。
郑俊花(山西教师)
标题:“防范学生溺水不能仅靠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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