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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时隔两年,北京10家动物医院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和腾讯企业按事先约定支付数百只流浪狗的救助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说,腾讯当时对公众的承诺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比较有效,为自己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而且,这个救助具有公益性质,一旦做了就不能撤回。

但是,从腾讯公司对本诉讼的态度来看,他强调不承认当时的承诺,履行了承诺义务,也就是事先支付了50万元的善款。 另外,还对涉案流浪狗是否为当初约定救治的狗、救助费用多寡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从善款来说,腾讯当初承诺负责这只流浪狗的治疗和领养经费。 救济金应该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 但是,腾讯作为捐助者,有权知道捐赠资金的确切支出项目、被救助的流浪狗的具体数量、医疗费、收养状态等。

整体来说,目前为止很多公益组织类似善款管理的现状,无论是中国小动物协会,还是相关动物医院,都没有向腾讯和社会公开善款的消费和具体救助状态,客观需要透露的数据非常混乱。

只知道收钱,不知道报告的方式和公益态度,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捐赠者的公益热情。 如果是别的方法,当初在腾讯承诺救助后,公益组织可以立即将这些流浪狗打上固定标签,定期向社会公布它们的救助费用、选定的救助医院和收养费用新闻,并公布腾讯企业事先捐赠的50万元善款消费明细。 那么,腾讯没有理由不履行诺言。 这次的诉讼可能不会发生。

“评论:做公益光有“一腔热血”远远不够”

其实,为了公益,捐赠者和簿公堂,无可厚非,毕竟大家都是出于善意和义举。 但是,如果拿着傻瓜的帐去找捐赠者打官司,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难得的愚蠢处世哲学不适用于公益事业。

无论这场诉讼的结果如何,每个捐赠者和公益组织都应该警醒:作为捐赠者应该一诺千金,作为公益组织应该明察秋毫,需要有善心、经得起拷问的制度和制度实践。

标题:“评论:做公益光有“一腔热血”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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