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市民政局印发《南宁市民政局当年颁发社会事业专业人才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符合南宁市条件的社会事业单位颁发年度社会事业专业人才奖励,首批奖金为9.3万元,日前颁发给29名持证社会事业单位。
根据《通知》,在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从事社会事业连续3年取得助理社会事业单位、中级社会事业单位、高级社会事业单位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专业水平提高奖励。
年以前取得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等级证书,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取得最高等级职业等级证书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的年份以后(含年份),取得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等级证书,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取得的职业等级证书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当前,社会快速发展为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完善社会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南宁市与社会工作人员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水平考试,提高相应社会的 (记者何任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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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南宁推出社工人才奖励措施 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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