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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从加强政府主体责任、推进均等化建设、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定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进行了规范。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条例》重点确定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等方面的责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刚性约束力。 例如,在主体责任方面,《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负有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以立法形式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总体规划。 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动态调整,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标准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另外,《条例》规定在确定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责任的基础上,设立社会力量参与章,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社会化快速发展。 要点从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配合科研院所,培育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建设积极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方面,《条例》专门设立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章节,共14条,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机关公示制度制定、数字文化和流动文化建设, 全面要求优秀的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普及宣传、均等化服务等,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各方面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关于体现优秀的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本省优秀文化,《条例》对地方各级政府利用本省高质量的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文案提出了要求。 并确定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吸引优秀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建立健全供给机制,体现对本省特色文化的诱惑支持。 第三十条规定,挖掘和利用本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开展优秀的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推广教育。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条例》立足陕西实际,多次引导问题,重视制度设计。 在规范政府职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对比性、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地方立法的特色。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少林说。

“陕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刚性约束力”

《条例》是我省文化行业的基础性法规,对陕西特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事业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陕西省文化观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劲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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