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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与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产业发〔〕114号),经审查,798艺术区等13家区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资格,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等5家区暂存国家级文化产业试点园区称号,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 现在,名单公示如下。
一、取得创立资格的园区(按行政区划顺序)
北京市798艺术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吉林省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园区
上海市大创智创新快速发展示范园区
江苏省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
浙江省横店电影文化产业集聚区
安徽省合肥包河创意文化产业园
山东省青州中朝书画艺术产业园
湖南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
广东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
广西圩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
四川梵木文化产业园
贵州正安吉他文化产业园
二、开展临时保存称号创建职工的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按行政区划排序)
河北省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
江苏省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
浙江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
湖北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
西藏自治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公示期为年12月8日至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园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的邮戳为准)。 。 必须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资料。 以公司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司印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向部门提交真实姓名、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确认有关情况。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旅游部产业快速发展司(邮政编码: 100020 )
传真: 010-59881407
电子邮件: chanyesi@mct.gov
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名单的公示”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5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