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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了老师对猥亵儿童案件的一审判决。 法院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五年,自刑罚执行完成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这是无锡市发布的第一个“工作禁令”。
在年11月发生的这一事件中,犯罪嫌疑人某利用担任书画指导老师的特殊身份,对多名幼女实施猥亵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身心健康。
“孩子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关怀,不要让孩子的伤成为社会的痛。 ”。 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对性侵犯儿童等犯罪行为,必须“零容忍”,严惩。
据介绍,新吴区从2019年4月开始发布《关于建立防止性侵犯的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合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整理案件相关录像资料,认定官某为公共场所公共猥亵儿童,应当给予重罚,法院对官某判处5年以上刑期和工作禁止5年,法院采纳了这些意见。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官某在本辖区的小学、社区担任外勤老师,为许多学生担任美术课。 事件反映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不足等问题。 我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检察建议,要求完善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准入制度,健全性侵犯投诉和解决机制,重视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
检察院建议当地教育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管理活动。 专业管理期间,区级综合执法行动共开展20多次,参加整治行动200余次,全区报名213家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备案,标本治校外培训“紧缚”。
绘画、音乐、舞蹈、书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只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无需取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因此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无执照”的现象。
对比这一情况,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敦促加强对登记机关的审查监督管理,加大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及时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6月13日,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了检察院的建议。 该局落实监管措施,将有关培训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在国家公司新闻系统公示,注销营业执照。 将性侵犯者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力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要求。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师夏解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四难”问题:证据少、专业性强、案件取证难辩解多、争议大、案件难以认定的重处罚、轻修复导致被害人救助难的重侦查轻 为此,我院加强理论研究,比较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的实务问题、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的运行情况等,展开理论课题研究。
今年4月19日,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团委等11个相关部门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工单位实施入职查询,共同制定了发生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案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的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不得聘用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的罪犯。 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救助、护理等特殊责任的关联方教师、培训师、教练员、幼师等,虽然没有特殊责任,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关联方其他岗位。
另外,公安机关设立了统一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闻库,范围不仅包括法院定罪,还包括检察机关确认犯罪事实存在的不起诉决定。
“预防和惩治性侵犯,涉及千几百万户,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平。 ”。 新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说。
邓红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李超源:中国青年报
标题:“别让孩子的伤成为社会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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