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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西安4月27日报道,对比陕西省合阳县黑池镇蔡璐村原党支部书记违规转让村希望小学的问题,分别对合阳县纪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包村指导、镇纪委书记进行了努力谈话。 黑池镇党委、纪委分别作出决定,对原党支部书记魏赵平留党给予1年处分,对原党支部书记魏学科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对现任村党支部书记马增全进行了鼓励性谈话解决。 华商网4月21日报道说:“希望小学成本以36万美元建设,成为村干部的私宅。” 离问题被查明处理只有6天,工作效率很高。
这件事的发现和解决,一个反映出媒体监督非常必要,非常有效。 二是违反纪律问题,维持高压。 更重要的是,它表明社会公共财产的姓氏是我而不是公,必须依法保护。
根据《刑法》第91条,公共财产是指以下财产: (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财产。 蔡璐村希望小学由捐赠财产和集体财产(或国有财产)建设,是不折不扣的公共财产。
根据工程实施规则,小学必须撤退的情况下,多次希望“不失去两个”的大体上,也就是不丢小学的牌,不丢小学的捐赠财产。 我希望小学的动产部分并入新学校。 房地产部分应当在保证公共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基础上,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共同提出置换处置方案,处置后的资产用于当地公共事业,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并报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希望小学资产并入新学校后,新学校仍以原希望小学的名称冠名,或冠以一所学校的两个品牌,在新学校的显著位置上建立爱心铭文,并记住捐赠人捐赠资金补习的善举。
蔡璐村希望无论小学是否继续上学,以及是否改作其他用途,财产性质都不变。 蔡璐村两名原党支部书记未按照希望工程的规定处置捐赠财产,经村民代表大会处置集体财产,确定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将学校转让给个人,违反规定。
这个事件已经过去了,但这样的事件不是最后一次了。 最重要的误解是,人们对公共财产缺乏认识,就像与自己无关一样,实际上损害了公共利益,大家的利益。 特别是捐赠财产,无论是捐赠给政府还是集体,始终是公共财产,不是无主财产、私有财产,即使进行置换也要置换所得财产用于公共事业。
社会公共财产需要公众的关注,需要依法保护。
作者崔子研作者邮箱: czy42666@
标题:“子研论道:社会公共财产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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