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3月18日电(记者崔琳) 1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公安厅、司法厅、银保监局通报了该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解决”的开展情况,该省法院系统全面宣传道交一体化事业平台的应用, 据悉,目前受理此类纠纷的88家基层法院全部完成平台在线业务,截至2009年3月13日,平台共受理1010起案件。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事故纠纷也逐年上升,其解决涉及责任认定、多方调解、鉴定、保险理赔、诉讼执行等多个部门,当事人不了解解决流程,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共享,赔偿标准统一,
“道交一体化事业平台功能的发挥基于明确统一的赔偿标准,但基于诸多原因,目前全国及各省市尚未形成统一的赔偿标准。 ”。 甘肃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唐志明表示,甘肃不属于试点地区,但响应2019年12月全面宣传该平台的呼吁,公安、司法、银保监局和《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和《甘肃省
意见分别从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和必要证据等方面以及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之间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规定了与纠纷有关的19个赔偿项目。 其中,确定超医保部分医疗费用扣除比例的项目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扣除的10%,规定要简单明确超医保范围的赔偿金额。
并且,年1月1日施行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按照本省城市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统一计算。 因为甘肃省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中消除了“同命异价”现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目前甘肃省赔偿限额上限只有3万元,落后于该省经济快速发展水平和西北其他地区的赔偿标准,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权益,将自由裁量权限制在一定合理范围内,确定此次死亡、残疾案件情况严重者,最高不要突破5万元进行赔偿。
此外,本次确定按照被害人收入来源地标准明确计算依据,即使被害人是农村居民,其举证说明第一收入来自城镇劳动者的,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依法适用“大体”
发表意见的目的是提高道交一体化事业平台处理纠纷的调解成功率,缩短收获周期,减少当事人的投诉疲劳,“多跑数据,少群众”。 针对诉前分流案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完)
:益语
标题:“甘肃宣传道交一体化规范人身损害赔偿 消除“同命不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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